兩岸小額貿易新法更開放 擴大台企經營主體范圍

人民網9月28日電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王新培昨天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自今年10月1日起,將在部分對台小額貿易點試行更開放的政策,以推動對台小額貿易加快發展。

  取消船舶噸位和金額限制

  據香港《文匯報》報道,日前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聯合發布《關於在部分對台小額貿易點試行更開放管理措施的通知》。王新培指出,與1993年的《對台灣地區小額貿易的管理辦法》相比,新規定有四個方面的改進:

  ■下放審批權限,規范並擴大經營主體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將設立對台小額貿易公司的審批權下放,由福建、浙江、廣東三省及三省內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批准。同時將台灣地區經營者從原先的“台灣居民”調整為“台灣地區公司或居民”,擴大了經營主體范圍。

  ■取消對台小額貿易船舶噸位和金額的限制,同時,擬不再沿用過去對台小額貿易運輸只能使用台灣船隻的規定,大陸船隻經有關部門批准后亦可從事對台小額貿易運輸業務。

  ■擴大對台小額貿易貨物種類,屬國家實行配額、許可証管理的貨物,經營公司在申領相關的配額和許可証后,海關憑証驗放。

  ■將商請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,出台便利措施,提高監管能力,加快通關速度,積極支持、推進對台小額貿易健康發展。

  檢疫工作採更便利措施

  與此同時,商務部和質檢總局聯合發布《關於進一步做好對台小額貿易檢驗檢疫工作的通知》,決定於今年10月1日起在對台小額貿易檢驗檢疫工作中,如貿易公司和貿易商品報檢、貿易商品強制性產品認証、進口鮮活產品檢驗檢疫等方面,採取更為便利的措施。(李雪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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